
众筹物资部职责
一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拥护党的领导。以《慈善法》为依据,以沂南县慈善总会章程为指导,落实国家慈善政策。
二、负责各类物资、设备、备品配件等方面的综合采购、仓储、管理工作。
三、将总会购置以及接受捐赠的各类物资进行汇总。
四、研究本部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,负责对库房账务与实物的检查工作。
五、负责对总会物资的宏观管理。
六、定期安排对总会物资进行盘点工作。
七、配合相关部门,做好横向沟通,负责公益组织的联系、协调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众筹物资管理制度
一、物资管理要贯彻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的原则,既要保证工作需要,又要防止物资积压和损失浪费,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资的效益。
二、物资管理包括:固定资产管理、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捐赠物资管理等。
三、总会购置以及接受捐赠的各类物资,均须认真清点登记,妥善保管,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潮、防霉工作,避免被盗和火灾等情况发生。
四、总会库存物资须由专人管理,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、验收、保管、存放和发放。出库须履行审批手续,并核实物资的种类和数量,保证记录数据进出一致。
五、在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负责管理,达到既能满足工作需要,又充分体现厉行节约的管理目的。
六、总会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理盘点,对有保质期限的捐赠物资按照保质期长短提出处理建议。对捐赠中不适宜困难群众使用的物品可通过义卖转为慈善资金。
七、保管人员根据库存物资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处理、登记造册,财务部设立捐赠物资总帐和明细帐,严格做到账实分开、帐实相符。
八、保管人员变动时,要严格物资登记、保管、交接管理,做到手续完备,帐目清楚。
九、库房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,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。
工作人员:张 杰、高荣霞
联系方式:0539-3236880